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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值债券
[名词解释] 编辑人:admin 发布时间:2009年12月2日 字体设置: [中]
 
  保值债券又称保值国债,它的出台是在1980年代后期我国面临较严重的通货膨胀之时。当时,为了吸引资金、稳定通货、增加财政资金,财政部于1989年发行了这种带有保值补贴的国债。保值国债的发行对象是城乡职工、居民、个体工商户、各种基金会、保险公司以及有条件的某些公司,期限为3年,利率随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3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浮动,加保值贴补率,外加一个百分点。票面为实物券形式,有面额,不记名,不挂失,可以向银行抵押,可以在国家规定的场所转让。
主办单位: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承办单位:哈尔滨市经济研究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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